青岛大学师范学院怎么样

留学百科 2024-01-04 20:52:01 0

  一.青岛大学师范学院介绍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的前身为青岛师范专科学校,其历史沿革可追溯到1951年10月成立的青岛教师进修学院。1993年经国家教委批准,青岛师范专科学校与青岛大学、青岛医学院、山东纺织工学院合并组建新的青岛大学,改名为青岛大学师范学院。 学院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,现有中文、英语、历史、数学、物理、化学、地理、体育、心理、哲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教育科学与技术、小学教育、学前教育13个系14个本科及研究生专业,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2800余人。

  二.青岛大学师范学院荣誉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共承担国家“973”计划、国家“863”计划等国家级科研项目570余项,省部级项目620余项,发表的SCI收录论文4600余篇,进入ESI全球前1%的高被引论文有55篇。2016年,学校获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达到104项,入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数百强单位。学校主办《青岛大学医学院学报》、《齐鲁医学杂志》、《青岛大学学报(工程版》、《青岛大学学报(自然版》和《复杂系统和复杂性科学》5份科技核心期刊,主办7种学术期刊。

  三.青岛大学师范学院硬件设备

  学院设有中国史和教育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点、省级教师教育基地、课程与教学论省级重点学科、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特色优势学科心理学实验室、山东省教育厅青岛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、山东省现代教育技术培训中心青岛大学培训基地、山东省和青岛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、中国文化研究中心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、心理健康研究中心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等研训机构,为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。创刊于1982年的《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学报》在国内外公开发行。

  四.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历史发展进程

  青岛师范专科学校

  1951年,青岛教师业余进修学院举办,先后经历了青岛教师进修学院、青岛工读师专、青岛师范专科学校、青岛师范学校、青岛师范专科学校、青岛市教育局干部教师训练班、青岛教师进修学院等办学时期。

  1981年,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,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在青岛教师进修学院的基础上成立。

  合并

  1993年5月,原青岛大学、山东纺织工学院、青岛医学院、青岛师范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新青岛大学。

  1994年,青岛大学被省委、省政府确定为山东省7所准备进入国家“211”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,211工程扶植对象建设费每年1000万元。同年,青岛大学正式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、国家教委列为硕士授予单位。

  1998年,青岛大学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。

  2005年,经国家科技部批准,纤维新材料与现代纺织实验室成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。

  2013年5月13日,在合并办学20周年之际,青岛大学确定了学校校史起点和校庆日,并正式启用新校训和新校徽。校庆纪念日确定为每年的5月14日,学校同时将每年5月的第二个星期日确定为校友返校日。

  2016年,青岛大学的“高分子杂化材料创新引智基地”国家“111计划”。

  2016年12月9日,山东省教育厅与青岛市政府签署共建青岛大学“十三五”建设项目协议;胶州市政府与青岛大学签署共建青岛大学胶州校区合作协议。

  五.青岛大学师范学院规模及占地面积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共占地2715亩,建筑面积108.97万平方米,与胶州市人民政府共建青岛大学胶州校区(占地3000余亩;固定资产27.6亿元,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.05亿元,馆藏图书395.56万册,主办7种学术期刊;设有34个学院,开设100个本科专业,有9个博士后流动站,7个一级学科博士点,3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;有教职工3842人,在校生人,其中研究生9600余人,本科生余人,留学生1600余人。

  六.青岛大学师范学院师资力量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目前有全日制本科生、研究生2800余人,教职工400人(其中专任教师207人,正、副教授100人。现有两院院士2人,中组部“千人计划”入选者7人,中科院“百人计划”人选5人,长江学者3人,国家杰青5人,国家优青3人,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,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、二层次人选2人,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,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0人,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专家2人,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56人,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6人,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9人,省级教学名师16人。

  七.青岛大学师范学院招生对象及地区

  1.学校的录取工作采用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方式,公平、公正、择优录取。录取工作结束后,学校根据经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核准备案、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,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,同时在青岛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发布录取结果。

  2.对高考成绩达到青岛大学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,学校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,即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。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,录取原则根据相关政策执行。江苏省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要求为“4B1合格”,同一专业志愿内考生专业排序规则为“先分数后等级”,等级顺序依次为A+A+、A+A、AA、A+B+、A+B、AB+。

  3.当考生投档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,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,学校根据投档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,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,直至录满;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,做退档处理。

  4.对学生体检的要求,按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《普通高等学校的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的文件执行。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招生计划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招生要求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收费标准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资助政策

  青岛大学师范学院招生问答

  网上报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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